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送礼的十六种“自杀行为”

文章来自:恒星小记人气:发表时间:2010-07-24

[导读] 送礼的本意和出发点是很好的,但是如果送礼送的不恰当,必然会导致送礼的尴尬和不愉快的事情发生,切忌送礼禁忌。

  送礼的十六种“自杀行为”

    1、和客户的关系还不是很熟时贸然送礼。
    2、提着很大件、很扎眼的礼物到对方的办公室。
    3、在对方身边有其他人时送礼。
    4、送礼之后到处和别人说,我给某某送礼了。
    5、一边送礼,一边请人帮忙。
    6、送礼的第二天就打电话给对方,问对方某件事能否帮忙。
    7、直接送现金、钻戒、黄金等贵重礼品。
    8、“刻意”送礼,比如说用“特意”、“专门”、“专程”等字眼来形容给对方送礼的行为。
    9、送的礼物根本不合适对方。
    10、只有节日才送,平时一点表示也没有。
    11、送的礼物没包装。
    12、在春节、中秋、端午这些送礼的高峰期,送出去的礼物是大路货。
    13、平时动不动就送礼。
    14、没有弄清对方的位置、权限和在公司内部说话的分量,就贸然送礼。
    15、给下级送的礼物比给上级的还贵重,并且上级很可能会知道这个事。
    16、办事之前拼命送礼,事成之后音信杳无。